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我市推出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 公积金最高可贷款50万元

新余新闻网  2014-10-27 08:42

●放宽房租、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条件

●商业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公积金可贷款50万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0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通过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一系列新政策,公积金使用新政的实施将更加便民惠民。

——租赁、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新政放宽了租赁和物业费提取公积金的条件,租赁提取条件由原来的租金占家庭收入比例30%降为20%,物业费提取条件由原来的“物业费占家庭收入比例30%”调整为“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度我市廉租住房申报月收入标准”。

——商业按揭贷款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职工如果在商业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在还贷期间每年都可以提取自己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总额。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从今年11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从20年提高至30年。

——放宽对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首套房贷款利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